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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

时间:2021-06-30   访问量:1641

来源:新疆工信厅科技质量处
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,各地、州、市工信局:
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工信厅科函〔2021〕149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标准

申请企业须为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在2019年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85分以上的企业,并符合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工信部联科〔2010〕540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规定的基本条件、基本标准及有关要求。申报材料应按《认定办法》进行编写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2021年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限额申报,乌昌地区限额3名,其他地区限额1名,优先支持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。请各地州市工业局将推荐企业的汇总表(附件1)一份及企业申报材料(附件2,文字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光盘一份)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信厅,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捷     电话:0991-4523014 


附件1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.docx

附件2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.doc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年6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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