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产业司
第7号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
主任:郑栅洁
2023年12月27日
附件: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.pdf
上一篇:关于开展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专板入板申报工作的通知
下一篇: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